作者: 时间:2014-09-19 点击数:
现将化工学院制度建设台帐(见附件)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7天(9月19日—25日),公示期内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等形式联系化工学院办公室。
公示形式:博学楼四楼公示栏和本院网页
电话:2985051,地点:化工学院办公室
[附件:/uploadfile/hgxy/uploadfile/201409/20140919031705952.doc]
化工学院
2014年9月1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