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: 时间:2014-09-19 点击数:
为认真做好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,切实保证国家各项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落到实处,根据《焦作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》要求,严格按照工作制度,规范工作程序,做到公开、公平、公正原则,对我院贫困生名单进行公示,公示时间从2014年9月19日到9月20日,具体名单见学院院务公开栏,若有疑问,请向学工办反映。
地点:2号教学楼519办公室
电话:0391-2985051
化工学院
2014年9月1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