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化学检验工技能考试领取临时证书的通知

作者: 时间:2009-02-24 点击数:

由于全国都没有技能考试证书,为了不耽误应聘就业,凡08年5月份之前通过劳动局化学检验工理论与技能考试的同学,如有需要证书的,可到院部辅导员办公室领取带有证书编号的临时证明材料一份,请相互转告。

化工学院

2009年2月2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