化工学院关于防控甲型H1N1流感病毒通知

作者: 时间:2009-09-07 点击数:

化工学院关于防控甲型H1N1流感病毒通知

根据焦作大学文件,焦大字【2009】45号《焦作大学关于做好秋季开学甲型H1N1流感病毒防控工作的意见》,为加强学校甲型H1N1流感病毒防控工作,做好晨午检报告制度的落实,特通知如下:

1、自9月5日起开始,辅导员将所负责班级当日晨午检的结果在当日下午4点之前报院办公室。

2、若发现体温超过37.5℃者,要及时统计上报院办公室。

3、教职工的晨午检以在家自检为主,到校后将自检情况报院办公室。

联系电话:2985051

化工学院

二〇〇九年九月三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