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认真做好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,切实保证国家各项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落到实处,根据《焦作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》要求,严格按照工作制度,规范工作程序,做到公开、公平、公正原则,对我院贫困生名单进行公示,公示时间从2013年9月17日到9月19日,后附附件,若有疑问,请向学工办反映。
地点:2号教学楼519办公室
电话:0391-2985051
[附件:/uploadfile/hgxy/uploadfile/201401/20140106044517804.rar]
焦作大学化工学院
2013年9月1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