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评选2015年优秀应届毕业生的通知

作者: 时间:2015-03-18 点击数:

关于评选2015年优秀应届毕业生的通知

各班级:

为进一步做好毕业生工作,充分发挥优秀毕业生的典型和示范引导作用,培养大学生锐意进取、创先争优的高尚品质,根据《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2015年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的通知》与焦作大学《关于评选2015年优秀应届毕业生的通知》精神,结合我校实际,现就做好2015年应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通知如下:

一、评选范围

凡我院全日制在校应届毕业生均可参与评选。

二、评选条件

(一)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正确的就业观,拥护党的领导,热爱社会主义祖国;

(二)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素养,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、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;

(三)学习刻苦,成绩优秀,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;

(四)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其它各项集体活动,身体健康,达到《国家体育锻炼标准》;

(五)在校期间没有任何违纪现象,曾受到校级及以上表彰,德、智、体综合测评总排名在前15%以内。

三、评选比例

各专业具体评选指标见附件1

四、评选程序及要求

(一)校级优秀毕业生由个人提交申请,辅导员推荐,征求主要学生干部意见后,交毕业班辅导员评选出初步名单,最后经学院评选小组研究确定,报学校党委审批。

(二)省级优秀毕业生需从校级优秀毕业生中产生,辅导员推荐,学院级评选小组确定,经校党委审批,报省教育厅。

(三)2015年3月21日上午11点前须向学院报以下材料:

1.获奖证书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材料。

2.省、校级优秀毕业生审批表。(一式两份,统一用A4纸正反面打印)

3.省、校级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名单总表。

(四)各专业要根据评选条件,严格按照“公开、公平、择优”的原则组织评选,特别是省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,宁缺毋滥,不降格以求。评选结果必须予以班级公示,设立监督电话及信箱,接受监督,对于举报情况,一定要认真核实,及时查纠。

(五)推荐名单经学院评选小组确定后,将在全院公示三天。

(六)省级优秀毕业生将呈报河南省教育厅,由省教育厅办理《优秀毕业生证书》,校级优秀毕业生由学校办理《优秀毕业生证书》。

附件:1.各专业评选指标[附件:/uploadfile/hgxy/uploadfile/201503/20150318041115710.doc]

2.2015河南省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名单

3.河南省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

4.2015焦作大学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名单

5.焦作大学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

化工与环境工程学院

二〇一五年三月十八日